【For foreigners】燃气・电力的开通、停止、变更手续(搬家、查询、号码确认)

因搬家或长期不在等情况,需要办理燃气・电力的开通、停止、临时停止或恢复,以及对手续内容的查询、变更、取消等,可在本页面统一办理。

1. 燃气・电力相关手续(开通・停止・临时停止)

可办理手续的客户

燃气

  • 签订合同本人
  • 获得合同本人许可的代理人

电力

  • 签订合同本人
  • 配偶

主要手续

  • 因搬家等原因的 开通(签约)或停止(解约)

开通・停止手续

  • 因长期不在等原因的 临时停止或恢复

临时停止・恢复

* 在当前住址从其他公司切换至东京燃气的申请,请在此处办理。
* 关于“SASUTENA电力”及“分时段电价方案”的申请,请在此处办理。
* 因缴费逾期导致燃气停止的恢复供气手续,请在此处办理。

2. 手续流程与到场确认

燃气

使用开始(开通)

  • 通过网页或电话申请
  • 当天需要到场确认(可由代理人代行到场确认)
  • 进行点火确认与安全说明

使用停止

  • 原则上无需客户到场确认
  • 若因自动门禁等原因无法进入计量表位置,则需要客户到场确认

到场确认时间段

时区 周一至周六 / 星期一到星期六 周日及节假日
9:00〜12:00
13:00〜15:00
15:00〜17:00
17:00〜19:00 ×

电力

  • 开通或停止均无需到场确认。
  • 退房时请将断路器拨至“切(关闭)”的位置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办理燃气停止手续需要提供客户编号
  • 若因自动门禁等原因无法进入计量表位置,燃气停止时需要客户到场确认。
  • 燃气开通必须到场确认。时间段请参阅“关于当天到场确认”。
  • 到场确认可由代理人代行,请确认代理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。
  • 可在手续办理后进行手续内容的查询・变更・取消。
  • 燃气和电力同时办理手续,之后只想要取消其中一项(仅燃气或仅电力)时,将通过电话受理。
  • 电力合同在开通前一天可能无法取消。这种情况将通过电话方式受理。
  • 若手续完成时发放的“受理编号(10位半角数字)”以“3”开头,将通过电话受理。
  • 超过可取消期限的情况,将通过电话受理。
  • 请注意在网页上取消了所办理手续内容后再次申请,或在网页变更申请内容,将作为新申请处理。若同时申请了信用卡支付,则该信用卡支付申请也一并被取消。
  • 在活动期间办理的手续随后取消,然后再次申请时,或进行了变更手续时,因办理日期发生变化,可能会导致无法适用活动优惠。请务必确认活动要项等,再开始办理手续。

临时停止燃气或电力时

  • 燃气合同、电力合同均视为解约处理。
  • “Yuttari Eco方案”因已停止受理,无法重新申请。
  • 若燃气与电力为套餐,临时停止燃气后,电力将变为单独合同,不再适用成套合同优惠。

3. 办理手续的期限参考

  • 开通或停止均建议提前约1周申请。
  • 搬家旺季(3〜4月、月末月初)建议尽早办理。

开通・停止手续

4. 手续内容的查询・变更・取消

网页中可办理的事项

  • 可进行手续内容的 查询/变更/取消
  • 需要受理编号(10位数)

变更、取消期限

  • 燃气开通或停止:作业日前一天的11:59以前
  • 电力开通:希望作业日前 1个营业日的11:59以前

* 超过期限或部分取消将通过电话受理。

手续内容的查询・变更・取消

电话受理时间

  • 周一〜周六 9:00〜19:00
  • 周日・节假日 9:00〜17:00

打电话办理手续

5. 客户编号的确认方法

客户编号由4位数-3位数-4位数 组成(例:1001-001-0020)。

可确认的位置

  • 缴费单(账单明细)

缴费单(账单明细)

  • 燃气开通时的 “作业结果通知"

ガス使用開始時の「作業結果のお知らせ」画像

  • myTOKYOGAS(登录后菜单上方)

myTOKYOGAS(登录后菜单上方)

myTOKYOGAS

  • 网页查询(以账户・信用卡后4位确认
    * 网页查询仅限燃气合同且支付方式为银行扣款或信用卡支付)

客户编号查询

* 若无法确认,请联系客户中心

6. 支付(支付期限・滞纳利息)及拖欠时的应对

支付期限

燃气・电力费用的支付期限为:
"从抄表日翌日或电费账单开票日翌日起算第30天"。
(若第30天为休息日,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非休息日。)
请在期限内缴费。

支付期限

滞纳利息

若超过支付期限日缴纳燃气・电力费用,将根据逾期天数按每日0.0274%的利率收取滞纳利息。滞纳利息原则上将合并在您支付滞纳利息对象费用后的下一次燃气・电力账单中收取。

滞纳利息

  • 不足1日元部分舍去。
  • 滞纳利息不征收消费税。
  • 逾期天数:从支付期限翌日算起至实际支付日

对于签订本公司燃气(一般供气条约合同・家庭用选择约款合同)及电力(基本方案・ZUTTOMO方案各类)合同的客户,对于签订本公司燃气(一般供气条约合同・家庭用选择约款合同)及电力(基本方案・ZUTTOMO方案各类)合同的客户,若在支付期限日翌日算起10日以内完成缴费,则不收取滞纳利息。

关于因拖欠导致燃气停止供应与恢复

燃气停止供应

自抄表日翌日算起超过50天仍未支付燃气费的情况下,将提前通知后停止供应燃气。

恢复供气

需支付所有已过支付期限的燃气费用后方可恢复供应。
(恢复供应手续请在另一个页面办理)

恢复供气手续

因拖欠导致的电力合同解约

超过支付期限仍未缴费的情况下,将提前通知后解除电力合同

7. 常见问题

8. 联系方式

请联系下列窗口。